对强制参与的审判(十七)

来源:https://widerquist.com/what-if-im-wrong-mandatory-participation-on-trial-part-17/

作者:Karl Widerquist

时间:2023-08-03

翻译:AI

如果我错了怎么办?

在本系列的任何早期文章中,我都认为UBI社会的理想是我们都承诺尊重每个人拒绝他们认为没有吸引力的任何和所有工作的权利。我建议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使用积极的激励措施来让人们做需要做的事情。

如果我错了怎么办?如果有些职责是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去做的,如果我们只依靠积极的激励,不是每个人都会履行自己的职责,也不是所有的职责都能完成,那该怎么办?我所想到的职责可能有两种:我们都需要做的事情来维持人类的生存,以及帮助他人的职责。对于第一种类型的例子,想象一下一群人坐在瀑布上方的划艇上,除非他们每个人都真正使出自己的力量,否则他们肯定会死去。对于第二种例子,考虑为没有回报的儿童、老人或残疾人提供照顾的必要性。

我在《说不的权力》一书中名为“论职责”(On Duty)的一章中谈到了这个问题(该书以《独立、无产和基本收入:作为说“不”的权力的自由理论》)出版。(对不起,标题太长了。我应该更严厉地反击出版商。)以下是该章论点的基础知识。

我可能是错的。如果有 UBI,可能会有一些职责无法完成。但是,没有任何论点符合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并且使你从这个前提到我们拥有的强制性参与制度的正当性,而UBI的反对者想要维持这种制度。我们拥有的系统是每个人都必须赚钱的系统。有些人拥有为他们赚钱的资产。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就会工作,让他们的资产为他们工作。他们没有义务履行任何积极贡献的义务。

非富人有非常有效的义务通过出卖他们的劳动力来赚钱。但是,通过出卖劳动力来赚钱与履行任何道德义务是非常不同的。绝大多数工作都没有从事任何我们可以被理解为道德义务的工作。其中很大一部分只是满足了富裕人士的异想天开,有时是通过执行琐碎甚至适得其反的任务。

我们不是在为生存而绝望的斗争中:更准确地说,我们是在一场具有挑战性的斗争中,即在不破坏维持我们的环境的情况下提供更多的奢侈品。实际投入到任何可以被称为义务的事情上的劳动,不能超过普通劳动者一生的一年、三年、五年。

如果我们想要一个制度,在这个制度中,每个人都执行我们实际上有责任执行的事情,那么我们就必须为每个人,无论贫富,都有工作义务,而且这种义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同样繁重的。没有人会说我长得这么好看,以至于有钱人会付钱让我站在那里,让别人拍我的照片,从而摆脱他们履行实际职责的义务。没有人会说法律赋予我这些资源的“所有权”来逃避他们的义务,他们代替我工作。

每个人都采摘蔬菜,每个人都为老人更换便盆,每个人都打扫幼儿园的厕所,等等一年、三年,也许五年,然后我们都为自己(和我们的孩子)获得我们的 UBI 作为我们的养老金,以履行我们对社会的责任。

也许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想做这些事情。但是,如果我们甚至几年不自己做这些事情,我们就不能在利用贫困、流浪和无家可归的威胁来迫使弱势群体一生都在为我们履行这些职责时占据任何道德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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